彩礼在婚姻关系中具有一定的法律地位。如果彩礼导致男方在婚姻后生活困难,女方有权要求返还。彩礼虽然不是法律用语,但在婚姻纠纷中被归类为“婚约财产纠纷”。
法律分析
如果结婚后双方没有共同生活或者因为婚前给付彩礼的行为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的,彩礼可以要回来。“彩礼”的表述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用语,人民审理的彩礼纠纷案件的案由按照有关规定被定为“婚约财产纠纷”。
拓展延伸
婚前给女方彩礼,离婚能否要回?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另一方可以选择不再履行或者要求部分返还。因此,婚前给女方彩礼,离婚时彩礼是可以要回的。然而,要回彩礼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如使用于婚前购买的财产、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如果彩礼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离婚时彩礼是不能要回的。此外,如果女方接受彩礼后与第三人同居生活,离婚时彩礼也不能要回。因此,在婚前给女方彩礼,离婚时彩礼是可以要回的,但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结语
彩礼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用语,而是一种传统习俗。在现代社会中,婚前给付彩礼的行为已经不再普遍,但如果双方没有共同生活或者因为婚前给付彩礼的行为导致男方生活困难,彩礼可以要回来。不过,彩礼纠纷案件应按照有关规定被定为婚约财产纠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