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收储的原则是主导、统一计划、规划先行,以及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土地收储是指国家土地储备机构购买流入市场的土地使用权,作为储备用地。土地收购储备制度是我国土地制度创新的重要成果,通过实施土地收储,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改善城市基础设施,提高土地市场公平性和透明性。土地收储计划由市土地储备中心编制,经市规划局调整后批准,并定期调整。土地收储提高了土地开发的效率和土地管理的实施。
法律分析
一、土地使用权收储的原则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收储的原则有:土地收储工作坚持主导、统一计划、规划先行的原则;在征收补偿工作中,坚持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土地收储是指国家土地储备机构动用国家优先购买权力,对流入土地市场的土地使用权进行购买,通过土地整理后作为储备用地的过程。土地收储就是土地收购储备制度的简称。
土地收购储备制度是地方和国土部门顺应“经营城市,经营土地”的需要所进行的我国土地制度创新的一个重要成果。应该说,这几年来,通过实施土地收储及招拍挂,在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土地市场的公平性和透明性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我们也要看到,任何一种制度的变迁,都需要相关的制度予以相应的完善和匹配。否则,这个新的制度在推进过程中的所产生的负面作用就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改革的深入而日渐显现出来。
二、土地收储的计划编制
市土地储备中心汇总提报的土地收储项目,编制土地收储计划(草案),并与市规划局对接调整,由市规划局出具摸底红线图。土地收储计划经市土地储备委员会批准后,抄送市规划、国土、建设、房管等有关部门及各辖区。对需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的项目,按规定上报纳入。土地收储计划每半年调整一次,报市土地储备委员会批准,年终尚未实施完毕的项目可转入下年度计划。
土地使用权的收储是我国土地管理中的一个重点,在对土地进行开发利用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可使用的土地进行储备,并按照开发利用的相关情况进行合理的处理并储备,在需要使用时,可以立即对相关土地的使用权进行转移并进行土地开发利用,也提高了土地开发的效率。
结语
土地收储是我国土地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原则包括主导、统一计划、规划先行等。通过土地收储,国家可以优先购买土地使用权,并进行整理储备,以满足城市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这一制度的实施在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改善土地市场公平性和透明性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然而,随着时间推移和改革深入,我们也需要完善和匹配相关制度,以避免负面影响的逐渐显现。土地收储计划的编制是市土地储备中心与规划局等部门协调的过程,其中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的项目需按规定上报。土地使用权的收储对于提高土地开发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三章 房地产开发 第二十 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规的规定,作价入股,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用地 第一节 土地使用权出让 第十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年度建设用地计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有限期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本法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