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南海仲裁案指的是菲律宾单方面提起的对南海有关争议的仲裁案。2013年1月22日,菲律宾向国际海洋法(ITLOS)递交了所谓“南海问题”仲裁申请书,要求对南海争端进行仲裁。2016年7月12日,国际仲裁庭对南海仲裁案作出裁决,认定菲律宾在南海享有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内的某些海域主权,并判定中国在南海部分岛礁和海域的行为违反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但中国坚决不接受该仲裁案的管辖和裁决。
【法律依据】: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十二条 沿海国在其领海、专属经济区和架内享有主权,包括主权权利和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