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为保证项目顺利进行,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
1.2项目地点:
1.3项目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承包方式;脚手架,钢管架材料及人工费由乙方承担。
1.4主要施工项目
1.5施工项目单价
1.6项目结算方式
1.6施工日期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第二条施工日期施工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甲方义务
3.1负责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2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场所,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3.3参与项目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四条乙方义务
4.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项目;
4.2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项目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4.3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工作人员人身安全。
第五条项目变更
5.1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双方签名确认,同时调整相关项目费用及工期。
第六条项目款支付方式
6.1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规定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项目款(含项目款总额和增加项目全额);第一次:项目完成50%时,甲方支付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
%即元;第二次:项目完成100%时,甲方支付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即元;第三次:项目完工及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甲方支付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即
元;
第七条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提起诉讼。
第附则:本项目验收合格后,保修期为自双方签字日起两年,附: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不保修,由甲方负责。
8.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双好互利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后签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