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国有企业和与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的企业,有关部门给予资助或采取其他措施帮助清偿债务的,不是用破产程序。另外,如果是取得还债担保,并能够从破产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清偿债务的,也不是用破产程序。对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企业,不一定要求资不抵债,债权人有权向人民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实施破产还款;债务人也可以自己向人民申请破产还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