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诈骗构成犯罪,无论主犯还是从犯,只要有足够证据,都会受到刑事责任。根据刑法规定,对于从犯,可以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根据相关解释,诈骗金额在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分别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地、可以根据本地发展情况,确定具体的数额标准。
法律分析
电信诈骗只要构成诈骗的形式责任的均要受到刑事,不分主犯和胁从犯等,只要有足够证据,就要被判刑的。根据刑法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两高”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人民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备案。
拓展延伸
主要犯罪嫌疑人的法律责任与权益保障
主要犯罪嫌疑人在电信诈骗案件中的法律地位涉及其法律责任与权益保障。根据法律规定,主要犯罪嫌疑人是指在案件中被认定为犯罪行为的主要参与者。他们承担着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受到刑事追究和法律制裁的可能性。同时,作为嫌疑人,他们也享有一定的权益保障,如被告知自己的权利、接触律师、享有合理的辩护权等。法律旨在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公正审判的进行。然而,权益保障与法律责任之间存在一定的平衡。在案件调查和审判过程中,法律将权益保障与社会公共利益相结合,以确保正义的实现。
结语
电信诈骗案件中,无论是主犯还是从犯,只要构成诈骗罪,都将承担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根据相关解释,诈骗数额的大小将决定刑罚的轻重。主要犯罪嫌疑人在案件中享有一定的权益保障,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律的目的是保护犯罪嫌疑人的权益,同时确保社会公共利益的实现。在案件调查和审判过程中,法律将权益保障与社会公共利益相平衡,以维护正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五条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十二条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一百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 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